来源:山西日报
与民主测评同时进行,家庭美德纳入范围
记者12月5日从全省干部考核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为了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我省出台《山西省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考察评价办法(试行)》,科学设置干部“德”的考核考察指标,将干部德的考核考察进行量化,并运用正反测评、双向印证的方法,真正把“德”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使“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人用人标准落到了实处。
众所周知,干部考核体系有五项核心指标,即:德、能、勤、绩、廉。与其他指标相比,“德”的考核由于缺乏硬性的衡量方法而易于流于形式,一直是干部考察中的一大难题。这次出台的德的考核考察评价办法,对干部德的考核途径和方法进行积极探索和完善,内容明确、细化、可操作性强,切实增强了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树立了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
按照《办法》规定,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考察,涵盖了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四个方面,主要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换届(任期)考察、任职考察等进行,必要时也可对干部的德进行专项考核。通常情况下,对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考察,一般与干部考核考察的民主测评同时进行。为避免一些参评人员正面测评时因“顺向认可”思维和“老好人心理”影响,而不能直接准确测出官员的缺点和不足,《办法》通过设置正、反两方面评价指标,开展正反双向测评,实现正反测评结果相互印证。其中,正向评价指标中,把“总体评价”“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宗旨观念”“大局意识”“坚持原则”“工作作风”“道德品行”“廉洁自律”作为一级指标,每项指标设置若干评价要点;反向测评指标中,设置“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不能正确对待个人名利、以权谋私”“品行不端、情趣爱好不健康”“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不严格”等10项内容,同时对考核考察人选是否存在拉票贿选等非组织行为进行测评。
“官德”的考核考察,结果运用是关键。《办法》强调,把德的考核考察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依据,作为确定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后备干部人选和加强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对德评价好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对考核考察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并视情况进行针对性地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对有不道德行为、公众形象不好,在关键时刻、完成极难险重任务和应对突发事件中表现不好、经不起考验的,视情况作出组织处理。
据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将逐步完善经常性干部德的考核考察评价机制,充分利用巡视、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访举报、正方向测评形成的相关信息资源,对干部德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合理判断,准确把握干部的德。要把德的考核考察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手段,对政治上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不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品质不好、为政不廉,群众观念淡漠、对群众感情淡薄,作风不正、做表面文章和搞形式主义,不坚持原则、奉行好人主义和严重闹不团结的人,坚决不予使用,已在领导岗位上的要调整撤换。(记者:贺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