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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尧都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和运行规则
2017-05-12 15:54   审核人:   (点击: )

根据国家、省、市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尧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建立健全区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现将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运行规则明确如下:

一、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是在区委领导下,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统筹协调全区人才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编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科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林委、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区统计局、区文物旅游局、区招商局、区文化局、区中小企业局、尧都工商分局、尧都公安分局、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区工商联、区园区办等25家单位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决议和会议精神,指导、协调和检查全区人才工作的落实情况;

   2.对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3.组织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研究掌握全区人才工作和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情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向区委提出人才工作的政策性建议;

   4.研究制定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和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调实施规划;

   5.协调、指导全区重大人才工作政策、规章、措施和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工作;

   6.协调、指导全区重要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以及流动、激励和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

   7.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协调推进专项重点人才工作,指导督促区委有关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

   8.布置年度人才工作任务,年底组织目标责任考核;

   9.提出区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的安排方案,研究人才经费管理使用意见;

   10.完成区委和上级人才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区委组织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人才工作部门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和相关协调事项;

   2.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全区人才工作的开展情况;

   3.组织制定并协调落实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

   4.负责提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

   5.负责拟定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和专项例会会议议题,牵头负责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6.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和重大人才平台建设;

   7.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提出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制度、措施;

   8.组织开展人才工作调研,了解掌握人才工作动态信息,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9.负责日常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

   10.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区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服从领导小组的领导,贯彻落实全区人才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人才工作情况,从实际出发,对全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人才工作相关政策规范,履行各自职责。

各成员单位共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全区人才工作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本单位人才工作规划,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参与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人才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人才培养、选拔、引进和使用的有关政策制定;参与全区各类“高精尖缺”人才的培养、选拔、评价和管理,做好各类重点人才的联系、沟通和服务工作;负责直接联系掌握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全人才信息库,推进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并上报人才工作信息、总结提炼材料,大力宣传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事迹;负责做好本系统人才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承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

(一)区委办、区政府办

1.参与人才队伍建设宏观规划、政策制定和全区人才工作重大部署的组织协调;  

2.会同区委组织部等其他成员单位为区委、区政府领导提供人才工作的决策依据,负责联络并协助完成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人才工作有关事项。  

(二)区委组织部

1.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  

2.承担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  

3.传达国家和省、市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精神;  

4.牵头制定人才队伍建设宏观规划、重要政策措施;  

5.牵头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等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团队项目申报工作;  

6.负责指导全区做好区委、区政府领导联系重点专家人才、重大人才平台和重要人才项目工作;

7.负责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会同区人社局做好市对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项任务和区内各单位考核工作;  

8.负责党政人才队伍建设;  

9.牵头组织人才工作品牌建设。  

(三)区委宣传部  

1.负责人才工作政策、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工作典型经验的宣传工作;  

2.统筹抓好人才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3.负责宣传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人文社科文化艺术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相关项目人选推荐工作,推进文化创新团队建设。  

(四)区委统战部  

1.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华人社团等日常联络,配合协调海外招才引智、政策推介等活动;  

2.负责党外人才队伍建设,发现、培养、推荐党外优秀人才;  

3.协调做好区工商联会员企业的人才服务工作;

4.协助制定实施华侨华人、留学人才资源开发政策;

   5.通过各种华人华侨社团组织积极向广大华侨华人、留学人员及其家属宣传我区招才引智政策;

   6.加强与华人华侨、海外留学人员的沟通联络,配合建立海外人才(侨务)工作站、重点学校海外学子联合会。

(五)区编办  

参与研究制定有关人才工作政策,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提供编制保证。  

(六)区发改局

1.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与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衔接;  

2.配合做好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高端人才引进工作。  

(七)区经信局、中小企业局

1.配合推进企业创新团队、博士后工作站建设;  

2.配合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能力素质提升工程;  

3.做好企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和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4.制定落实商贸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商贸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外经贸实务人才队伍建设;

(八)区教科局  

1.结合科技项目引进管理工作,做好国内外专家、海外高层次人才、柔性人才引进工作;  

2.加强科技型专家选拔、资助和管理服务工作,推荐我区专家学者和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市级以上人才计划;  

3.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做好省、市重点创新团队推荐申报工作;  

4.负责开展产学研活动和科技交流合作等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申报、鉴定和奖励工作;

5.负责研究制定科技人员创业创新政策,大力引进知名科技服务业企业,帮助科技人才申请专利,保护知识产权;  

6.加强院士工作站建设,配合推进博士后工作站建设;

7.制定、完善和落实教育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方面政策和措施,负责培养各类学科骨干教师;  

8.配合做好技能人才社会化教育;  

9.落实海外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子女就学问题。

(九)区民政局  

1.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做好社会工作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管理工作;

2.研究制定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发展规划;

3.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机构联动机制;

4.负责引导和组织社会工作者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培训;

5.负责打造救助人才队伍 ,实现科学救助。

(十)区财政局

1.参与制定实施培养、选拔、吸引和激励人才的政策,加大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  

2.确保人才专项经费稳步增长,协调落实重点人才开发和重大人才工程所需经费;  

3.会同区人社局开展人才经费绩效评估工作,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负责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会计领军人才培养。  

(十一)区人社局  

1.负责人才和智力引进工作,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创新团队,做好市级以上人才工程、创新团队推荐申报工作;  

2.负责各类人才开发平台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进留创园、大创园、博士后工作站建设;  

3.研究制定人事人才工作相关政策措施;  

4.负责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政策,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  

5.指导人才市场建设,综合管理人才中介机构和组织;  

6.建设人才工作服务网络,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7.具体实施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配合做好市对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项任务和区内各单位考核目标制定、检查考核和管理工作。  

(十二)区农林委

1.制定、完善和落实农业系统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方面政策和措施;  

2.负责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业务骨干培养,加大重点学科领域高层次人才引才力度;  

3.负责做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引进和培育相关工作。

(十三)区住建局  

1.负责实施人才住房保障,人才公寓建设,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  

2.负责建筑行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区卫计局

1.制定、完善和落实卫生系统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方面政策和措施;  

2.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业务骨干培养,加大重点学科领域高层次人才引才力度;  

3.妥善做好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服务工作。

(十五)区统计局  

1.加强人才信息统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安排,配合区委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做好境外来中国大陆专家统计调查和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人才资源状况调查工作。  

2.做好辖区范围内所有人员的统计专业技术职称报名、培训工作。  

(十六)区文物旅游局

1.制定、完善和落实旅游系统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方面政策和措施;  

2.负责旅游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育和引进引领尧都旅游业发展的领军人才推进尧都旅游业发展的重点人才。  

(十七)区招商局  

1.结合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引进人才密集型企业,引进总部企业和现代服务业高端创新创业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  

2.配合制定落实总部企业人才政策,加强总部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3.配合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落户及相关配套政策落实;  

4.配合做好创业团队和留创园、大创园项目引进相关工作。

(十八)区文化局

1.制定、完善和落实文化产业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方面政策和措施;  

2.负责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育和引进引领尧都文化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推进尧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人才。  

(十九)尧都工商分局

1.负责做好人才创办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以及政策落实等工作;

2.配合建立基于企业智能分析系统的企业人才信息库

(二十)尧都公安分局、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落实好引进人才及家属落户相关政策,会同做好高层次人才落户绿色通道相关工作;

(二十一)区工商联

1.建立健全会员企业家人才工作联系机制,协助做好会员企业人才服务工作;

2.负责做好会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联系、培养;

3.及时了解掌握会员企业转型升级对高层次人才或高端人才团队的需求,会同做好会员企业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工作。

(二十二)尧都工业园区办

1.配合制定工业园区培养、选拔、吸引和激励人才的相关政策;

2.及时了解掌握园区内企业对人才的需求,配合做好园区内企业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项目引进、申报工作。

   四、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运行规则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全体(扩大)会议和专项例会(会商)等方式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每年召开1-2次,专项例会(会商)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主要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年度主要工作,研究决定或者决定提交区委讨论有关全区人才工作中带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问题。专项例会(会商)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协调解决各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和重大人才工程、人才平台、人才项目、人才政策的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带有一定共性、需区级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帮助破解人才发展难题。

运行规则是:

   1.人才工作的年度要点或规划,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充分听取、认真集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经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按照职能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成员单位;

   2.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制度、措施等,由有关职能部门研究提出,经领导小组原则同意后,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3.人才工作重点工程或重大事项,需要跨部门合作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形成工作合力;

   4.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人才工作情况报告,反馈人才工作考核情况;

   5.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负责地开展好各项工作、履行好各自职责,调动好各方参与人才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整合力量,凝聚人才工作合力,更好地集聚人才、服务人才、发挥人才作用,为加快推进“五个尧都”战略,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中共尧都区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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