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联系对象,必须是政治品质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在职在岗,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学术、技术及管理等方面有较深造诣,为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突出成绩的优秀专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企业家、优秀高技能人才和农村优秀实用人才等。
3.区领导干部联系的专家和优秀人才原则上结合各领导干部分管的工作范围,先由区委人才办进行统计,报区领导干部本人确定。
三、人选条件
推荐党委联系的专家和优秀人才人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质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或较大的社会影响,在全区所属行业领域声誉较高、贡献较大;
3.身体健康,在职在岗,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
还须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省级以上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重点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带头人;
2.拥有发明专利,其成果转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工作在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或在引进和推广农业新技术应用中,形成规模效益,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农业科技人员;
4.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较大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创新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5.工作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医疗技术和临床实践效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特别是在治疗诊断疑难病症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在卫生和临床方面有较为突出的技术创新或重要影响,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疫情和疾病的医卫工作人员;
6.在文学、艺术等方面的作品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主创人员;在新闻出版、理论宣传领域有较高声望者或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
7.在市级以上的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技术工人或长期在生产一线工作,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或技术操作方面取得特别优异成绩的技术工人;
8.具有特殊才能并作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命名、表彰的农村实用人才;
9.创办或经营的企业成为全区的龙头企业,取得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有力推进了相关产业链的形成;
10.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等社会服务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具有较高社会声誉的社会工作人才;
11.在其他方面享有声誉、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柔性引进的人才作为党委联系专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
2.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和省级优秀专家、技术能手;
3.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的科研技术骨干;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具有较好市场潜力,能够进行成果转化、有望取得较大效益的创新型科技研发人才;
5.在产业发展、科技攻关、技术进步等方面具有较强研发能力、较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一技之长,能够发挥领军作用和团队核心作用的优秀人才;
6.其他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的创业人才。“带资金”是指能为引进企业带来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研启动资金;“带项目”是指带来科研、生产项目,并经有关部门评估预测可产生较好经济效益;“带技术”是指拥有专利或专有技术并能进行产业化运作的。
四、联系内容
1.征求意见
听取各类专家和优秀人才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的部署,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要政治措施的制定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解决,并将结果告知本人,鼓励他们为全区各项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2.宣传政策
经常向所联系人才介绍当前形势,宣传中央、省、市、区委的重要会议、决议和决定精神,特别是人才方面的有关政策,引导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
3.咨询论证
邀请相关专家和优秀人才参加全区重点规划、重大决策及重要科研的研讨、论证和咨询,发挥他们在领导决策中的智囊和参谋作用,充分利用各类专家、学者和优秀人才的智力优势,解决在全区科研、生产、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难题。
4.加强服务
关心所联系专家和优秀人才工作、生活、学习、健康等方面的保障情况,倾听他们的呼声和要求,定期组织专家体检,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5.支持帮助
对所联系人才从事的科研、技术攻关和经营管理等项目提供帮助,解决困难,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创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给予大力支持,使他们全身心地从事专业工作、发挥所长,帮助他们多出成果;优先推荐联系专家和优秀人才担任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五、联系方式
(一)领导干部“四个一”,实现交流互动
1.每年召开一次人才工作年会。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就本年度人才工作重点、热点话题进行探讨交流。
2.每年召开一次优秀专家人才工作座谈会。集中听取所联系人才及其单位对全区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有关人才工作的问题。
3.每年至少为联系对象办一件实事。关心联系对象从事的科研、技术攻关和经营管理等项目的进展情况,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人才创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4.每年建立一张服务联系卡。受理专家人才反映的人才工作情况。
(二)专家、人才“四个一”,发挥作用
1.参与一次专家咨询座谈会。对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专业技术较强的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咨询论证。
2.参与一次专家服务团。以组团方式参与一次对全区高新技术产业、重点产业和其他专家所属行业领域的技术指导服务活动。
3.培养一名中青年人才。发挥专家在学术、管理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和特长,致力于培养优秀青年人才。
4.每季度保持一次与联系领导的沟通。主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为全区各项工作发展建言献策。
(三)区委人才办“四个一”,宏观管理
1.建立一个优秀专家人才库。定期对专家库进行更新,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
2.建立一份健康档案。每年组织为专家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3.进行一次教育培训。加强对专家和优先人才的政治引领,通过举办政治理论培训班或组织优秀人才开展“双服务”活动等形式,对专家人才进行一次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
4.组织一次走访慰问。利用重要节庆日,对专家人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沟通感情,增进联系。
五、方法和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六个步骤进行。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向所在地或所在单位党组织申报,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同时提交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逐级推荐。所在单位认真审核能够反映参选者专业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著作、证书等原始材料,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由推荐单位填写《尧都区委联系专家推荐表》,连同被推荐者的成果证书复印件、实绩材料等,报送区委人才办。
3.组织评审。对推荐人选,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并征求纪检、计生部门意见后,组织专家库相关专家,根据行业、专业类别进行审查评价,形成初选名单。
4.组织考察。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初选人选的政治表现、专业水平、工作实绩、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考察。
5.社会公示。将初选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组织决定。对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区委正式颁发区委联系专家和优秀人才证书,并享受专家每个月500元/人、优秀人才每月300元/人的人才津贴。对经公示有异议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确有问题者,取消其资格。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这次评选作为实施全区人才支撑战略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细致开展工作,严格标准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这次推荐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2.区委联系高级专家,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畅通区委和专家和优秀人才之间联系渠道、充分积聚人才优势、有效发挥高级专家作用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广泛发动,把本次选拔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实,确保这次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3.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进行初审和推荐。坚持严格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整个推选过程公平公正,风清气正。要充分发挥民主,确保评选质量。要把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作为主要的衡量标准,切实把在我区社会各个行业中的高层次人才、专家推荐出来。推荐材料纸质版务必于5月22日前报回区委人才办(6121办公室),《尧都区委联系专家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odurcb@163.com。
联系电话:0357-2228622
附件:《尧都区委联系专家推荐表》
中共尧都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