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坚持听真话、察实情原则,聚焦第一书记任期实绩、党建工作、到岗驻村、工作作风、群众反映等情况,通过实地查看、入户了解、座谈研究等方式,逐村逐人认真做好摸底工作,掌握基本数据和真实信息,注重发现德才兼备、敢于担当、为民奉献,特别是在党建工作、脱贫攻坚中作出特别贡献的优秀干部。
“评”。在集中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满意度测评和乡镇评定程序,对第一书记客观公正作出评价。在民主测评环节,组织村“两委”干部、党员和部分村民代表,对第一书记进行满意度测评,其中满意度低于60%的直接定为“不称职”;乡镇党委综合摸底情况、满意度测评和日常表现,召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作出综合意见,并形成综合评定报告。
“改”。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实施作出整改。对于评定为“基本称职”的第一书记,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对其进行个别谈话,及时批评教育,加强帮助指导,促其整改提高;对现任第一书记人员评定为“不称职”的,乡镇党委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反馈情况;对评定等次较低,确实需要调整的提出建议调整意见。
(李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