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建设年”活动验收工作中,尧都区非公企业党委(总支)、社会组织党委(总支)相关乡镇(街道)党(工)委以及行业部门党组织对照党委层面2类12项验收内容,“三个严”对管理基层支部和指导“规范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自查。
一、深入基层严督查。根据所属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情况,抽调专门力量,深入基层支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赋分评价等方式进行督查验收,对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打分排队,提出所属支部规范建设等次建议,并依据督查评价情况,向支部逐条反馈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二、细致工作严标准。在督查工作中做到“四看”,即看基础资料是否完整规范、看支部工作是否正常开展、看规范建设是否取得实效、看党员群众是否满意认可。督查打分严格标准,逐项对照核查基础工作,对党建工作获得表彰的、形成特色党建品牌的、场所建设具有示范性的、出资人(负责人)重视程度较高的,要按加分标准酌情计分。
三、形成报告严落实。各党委(总支)召开党委会(总支委员会)听取督查验收情况,坚持标准为先,宁缺毋滥原则,按照所属党组织数量20%左右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党支部,按照5%左右的比例确定较差等次的党支部,形成专题报告和党支部规范建设等次清单,报尧都区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同时对党委(总支)层面自查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结合督查情况,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改进措施,谋划下步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