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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自查的通知
2011-12-21 11:36   审核人:   (点击: )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部门(单位):

为做好尧都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现就各单位认真进行二一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自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包括:

1、2011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任务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一是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和本单位自定指标的完成情况;二是年度所承担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完成情况;三是区直相关单位要对所承担的市定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和全省、全市、系统内排名位次情况进行严格自查,及时掌握完成进度和排名位次。

2、领导班子建设情况。主要是领导班子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反腐倡廉、抓人才工作、党建工作等方面的实际成效。领导班子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3、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完成反腐倡廉任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通过自查要形成详实的自查报告和一把手述职报告,区直相关单位市定年度考核指标未完成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整。市考核办将于年终对我区2011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望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自查,及时整改,为迎接市、区两级考核做好准备工作。

二、相关要求:

1.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的自查报告和一把手述职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1年12月20日前报区考核办,上报书面格式一式三份和电子格式(电子邮箱:ydkhbzhz@163.com)。

2、市定考核指标涉及的区直相关单位,年度考核指标未完成的和在全市排名低于前三名的要向分管领导及时汇报情况并与上级部门做好协调工作。

 

 

 

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已是首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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